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
——致全县广大居民和驾乘人员的一封信
全县广大居民,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朋友们:
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公安部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。
据统计,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。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%为颅脑损伤致死,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的事故死亡率是系安全带事故死亡率的4倍。有关研究表明,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、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%-70%,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。为此,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向全县广大居民和驾乘人员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。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,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。佩戴安全头盔时,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,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,同时,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。
二、要规范使用安全带。无论您是汽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,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,都要系好安全带,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,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,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。身高不到140厘米的儿童,不宜系随车附带的标准安全带,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,并系好安全带。
三、要主动配合交警依法查纠。无论你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,当公安交警开展执法检查时,请您一定主动配合检查,并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驾驶行为。因为交警同志依法履行公务,也是在对你的生命和财产负责,对你和你家人的幸福负责,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。
“一盔一带,安全常在!”各位驾乘人,戴上头盔、系上安全带,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,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,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。交通事故猛于虎,规范驾驶,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,更是对家人的责任,也是对生命的敬畏。愿所有交通参与者,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养成安全、规范、文明的出行习惯,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。
中共虞城县委宣传部
虞 城 县 文 明 办
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
2020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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