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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给行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】
责任编辑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01日
广大市民朋友们:
       当前,我县文明城市创建进入攻坚阶段,然而,由于少数行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交通违法行为还普遍存在,因此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。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,共同创建一个畅通、有序、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,如果您选择步行或驾驶非机动车出行时,请您做到以下几点:
       一、要各行其道。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,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,从道路边缘算起,自行车不超过1.5米,其他非机动车不超过2.2米。道路设有人行道的,行人要在人行道行走,没有设人行道的要靠道路右侧通行。
       二、要遵守交通信号。行人、非机动驾驶人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,不得与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争道抢行,等红灯时也不要占机动车道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,要注意左右观察,确保安全后再通过。有人行横道的路口,行人要走人行横道。
       三、横过公路要小心。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横过公路时要下车推行,多名行人同时横过公路时,遇车辆千万别乱跑。有人行横道的应从人行横道通过,没有人行横道的在确认安全后通过,通过时要直线通过,不得斜穿公路,更不得在公路上逗留、折返。
       四、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驾驶上述车辆时,不得醉酒驾驶、逆向行驶、违法载人载物,更不得在机动车辆之间穿行。
       五、切忌突然左拐。驾驶非机动车要左拐弯时,要注意观察后方车辆或对行车辆的距离,车辆临近时不得拐弯;拐弯时要提前打手势或开转向灯,给车辆驾驶人发出提示信息,让其采取相应的措施。
       广大市民朋友们,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靠我们共同营造,温馨幸福的家庭生活靠大家自己去珍惜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自觉塀弃不文明交通行为,为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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